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将检验(化验)人员考核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实现国家对检验(化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减轻企业负担和不影响检验(化验)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机械专家网定期举办检验(化验)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班。本期培训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材料成分检验员(钢铁、铜合金、铝合金、硅酸盐类、矿物等材料的化学成份检验岗位人员)
二、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三、培训考核形式:
专家讲课、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共四天时间。
四、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技能培训专业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五、证书颁发: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检验(化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六、申报安排:
请报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学员提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公司培训部。
培训费用:初级1430元,中级1580元,高级1980元(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等)。
培训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1日
报到时间: 2008年8月28日
培训地点:杭州市文二路206号金地大厦3618室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71—89938301 13777454569
传真:0571-89937361
联系人:汪小姐